SP从诞生到第一次辉煌所经历的时间,远远小于计算机普及的时间,这也许从某个角度验证了摩尔定律的有效性。
回顾SP的发展里程,我们发现参与者一般从是两个角度进入的:一种情况是在现实生活或网络中已经存在了某些信息、服务或体验,他们在寻找方便、高效的收费手段,移动运营商提供的代收费服务正中他们的下怀;另一种情况是在发现了这种收费途径后,为此而开发出的新的信息或服务。
第一种情况的典型代表是天气预报,在此之前,该类信息唯一的收费途径大概就是声讯电话了;第二种情况的典型代表是短信段子,以往口口相传的谈资,因为有了收费的手段而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--短信写手。
分析这两种情况,我们进一步发现,在整个SP价值链中存在着三个价值点:个人移动信息服务、实时扣费机制和原创信息。其中前两个价值点,其拥有者毫无疑问应该属于移动运营商,而惟有原创信息才是众多SP发挥聪明才智的阵地。
再从运营商对待SP业务的管理和经营的角度看,在确定了基本的服务和运营框架后,运营商并不确定消费者喜欢什么样的信息或服务,并且愿意为之付费。此时,大量引入合作伙伴分担风险的同时出让一部分利益是明智的选择。而一旦运营商明白了其中的规则,游戏规则的改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实际上,这是在强调移动服务和扣费机制的价值。
如此看来,留给SP的好象只有向CP转型这一条出路了。没错,原创信息的价值是到了回归的时候了,就象天气预报正逐渐由其原创者--气象台--来享用一样。
但还有两个价值点也不容忽视:
对现有信息、服务或体验进行再加工的经营者。例如,那些有能力将网络社区移动化的SP,同样将看到巨大的赢利空间。
将这些信息、服务或体验推广到消费者的经营者。在运营商之外,能够将所谓的增值信息卖给消费者,其产生的价值也是巨大的,他们同样应该分享这其中的利润。这也许就是未来虚拟运营商的雏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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